关于转发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菏人考函〔2014〕34号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处),各大企业:
现将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4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县区应试人员由单位统一到本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初审(各审核点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并由县区人事考试中心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的应试人员由单位主管部门(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应试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后,统一报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于2014年8月14日至8月18日(休息日除外),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于2014年8月11日至8月13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菏泽市府东街155号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南楼213或215房间)办理应试人员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手续。现场审核和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其他考务工作均按照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46号)的要求执行。
附件:各审核点情况一览表.doc
菏泽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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