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现将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4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应试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28357)进入首页网上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8月6日9:00至8月14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8月12日9:00至8月2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主管部门初审
应试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即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统一报送到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机构、市直及驻青单位人事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应试人员,可到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初审手续。
到区(市)人事部门进行初审(上报材料)须按照《主管部门初审(材料汇总)安排表》(附件4)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材料上报。
应试人员初审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签字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5、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老考生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提供材料)。
三、现场审核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请各主管部门于8月12日至18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人才市场(崂山区海尔路178号)一楼大厅,办理现场确认。审核确认期间,接受审核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按规定新考生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4、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
1、考试纪律: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等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严肃处理。
2、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科目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3、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28357)进行网上缴费。
4、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4年10月14日9:00至2014年10月17日16: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28357<
相关附件:
附件1: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46号)
附件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请自行登陆人事网下载)
附件3: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请自行登陆人事网下载)
附件4:主管部门初审(材料汇总)安排表(请自行登陆人事网下载)
附件5: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用书修订说明
最近热点:
233网校最新推出高端协议VIP班(现在报名送教材,两年不过再免费重学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