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 2014 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 2014 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8 号),现将《上海市 2014 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
(www.spta.gov.cn)和 21 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14 年6月12
上海市 2014 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5 年;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6 年;
(二) 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4 年;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5 年;
(三) 取得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 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3 年;
(四) 取得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 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4 年 10 月 18 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14 年 10 月 19 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 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997 年 1 月 30 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 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 科目的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 (一)1970 年(含 1970 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 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 15 年;
(二)1970 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 业务满 20 年;
(三)1970 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 业务满 25 年。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 4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 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 2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 (级别为免二科)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 证书。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 进行。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 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相关说明。
2012、2013 年度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 报考级别不变的,凭报名系统历年档案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可直接 进行网上缴费,无需现场审核。2011 年及之前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
生、 级别变更的考生、 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均必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
(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7日10:00-7月27日16:00, 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 院网站(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 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
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 ,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 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 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 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处理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 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 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 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电子 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操作。 同时务必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并及时完成点击“报名 信息确认” 。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 专业和考
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年或
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现场审核(咨询) 点,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往现场办理审核和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手续。审 核(咨询)点选定后不得更改。
(三) 现场审核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25 日-7 月 27 日 (每天 9:00 -11:00,13:30-16:00),现场审核(咨询)点地址为:
1、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闸北区河南北路 301 号,近海 宁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5858
联系电话:63248620、63259366
2、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杨浦区彰武路 1 号同济大厦 A 楼 17 楼大厅,近四平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7777
联系电话:65983283
3、上海市建峰职业技术学院(长宁区武夷路 150 号,近延安西 路江苏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827
联系电话:62525522、62515770
4、 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 (黄浦区成都北路 600 号 23 楼, 近北京西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810
联系电话:63456171-8122、8125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 技术职务(免二科人员)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 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 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免二 科人员)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 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 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 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 核,并对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 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及其它以 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 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12 号), 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向社会公布、记入个人征信系统等严肃处 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 见于考后两周在本网站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 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 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四) 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 24 小时后, 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对审核通过者,可进行 网上缴费。如超过 48 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时联系相应审核(咨询) 点确认审核事宜。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30 日 16:00(建议避开每日 24:00 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凭任何一 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推荐使用工商银 行、招商银行)均可实现网上缴费。网上支付咨询电话 95534-6。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 (网上缴费信息 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 注意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 用。 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 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 但一般不会超过 24 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 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五)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 10:00-10 月 15 日 16:00 在报名网站(www.cpta.com.cn 或 www.spta.gov.cn)下载 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 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审核 (咨询)点联系。
(六)考试报名费每人 10 元,考务费每科目 50 元。
(七)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现场审核 (咨询)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
六、考生须知
考生应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 功能的计算器。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 它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使用 2013 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
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2013版)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2013 版) 、《建设工程计价》(2013 版) (2014 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2013 版)(2014 年修订), 《建 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 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 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
具体事宜见附件。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生可于 12 月下旬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 或 www.spta.gov.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 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30 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地点为相应审核 (咨询)点。请考生届时关注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领证 通知或联系审核(咨询)点。
附件:2014 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用书修订说明
因 2013 版教材出版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发布了《建筑 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 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 16 号令), 另本年度多数教材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做了局部修订,提请广大考生务必注意。其中《建 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修订内容较多,建议考生购 买《建设工程计价》(2013 版)(2014 年修订)、《建设工程造价案例 分析》(2013 版)(2014 年修订),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 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 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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