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9日至2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10月19日 |
上午9:00-11:30 |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
下午14:00-17:00 |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
10月20日 |
上午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安装) |
下午14:00-18:00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全区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拉萨市。
二、报考条件
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2)。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考试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或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办法
(一)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情况进行报名。
(二)我区报名时间为7月8日至7月28日。报名时请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1)。
(三)报考人员填报考区时应选择西藏自治区,网上填报的基本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且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打印《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
从今年开始,报考考生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根据该服务平台要求,仅参加2011或2012年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不需审核报考资格,只需照片审核后即可进行现场缴费确认(网上报名时须填写正确的档案号);其余均视为新考生,须经资格审查后进行现场缴费确认。
(四)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18日至8月1日(节假日除外)。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下载的《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报考条件中列举的其它材料。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缴纳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现场缴费确认时间为7月8日至8月2日(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46号(自治区人社厅办公楼5楼)。
联系电话:0891-6845920 0891-6845919。
四、考试费用
经自治区物价局核准,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85元。
五、注意事项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2、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3、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4、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5、考生可于10月14日至18日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由于2013年下半年资格考试种类多、时间紧,考务工作繁重,且首次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准备,精心组织,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报名工作,确保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
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7月5日
附件1: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23. 造价 工程师考试 |
04. 考 全 科 |
01. 土建 |
1.建设工程计价 |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
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
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 | |||
02. 安装 |
1.建设工程计价 | ||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
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
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 | |||
02.免 二科 |
01. 造价 |
1.建设工程计价 | |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附件2: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1996]77号)
第八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摘自《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发[1998]8号)
四、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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