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安全工程师、出版、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含增项)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安全工程师、出版、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含增项)考后资格审查问题通知如下:达到合格标准的2017年度新考生和异地考生(2016年以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考试后可直接领取证书。)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工作证明、社保、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考试需要的专业)、考试报名表或考试报名汇总表。
审查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3月16日。
审查地点: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7室专技职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