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造价工程师网上初始注册须知
网上初始注册操作程序
(一)申请用户密码
1.申请人登陆“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首页右侧)】。
2.点击“注册造价工程师登录”框,点击“获取密码” (已经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本人考试时所用身份证或考试档案号码。
3.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用户密码(用户自编,建议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选择注册机构(贵州省);输入联系电话和本人手机号、电子邮件地址。点击“下一步”弹出“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这时网上注册登陆申请已经完成。建议打印该窗口信息,留存密码,备查。
(二)申请人网上初始注册
※ 本系统所有打“*”栏为必填项目。
1.在“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点击“登录”按钮,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
※ 已申请过密码的,可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首页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此窗口。
2.用户直接点击“初始注册申请业务”链接,进入初始注册申请业务说明界面,在这里提示申请人注册审批流程和操作顺序。点击“我知道啦,我要马上进入”按钮,进入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界面。
3.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基本情况”按钮,进入基本情况窗口,在这里填写申请人的一些基本情况。其中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所在地区、考试通过年度、注册单位、通讯地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批准日期、签发单位、邮编为必填项。确认正确录入数据之后,点击页面底部的“保存数据”按钮,保存所填写的信息。
※“报考省份”栏填注册单位所在省份。
※“聘用单位造价资质证书编号”栏指注册单位已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编号,未取得资质的不填。
※“存档单位”栏指本人人事档案以单位的名义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力市场。
※“现聘用单位”栏必须按单位公章全称填写,不能简称。
※“单位代码”栏填注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号,且必须填。
※“聘用单位类型”栏:凡注册单位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申请人选填“有造价咨询资质”,并在“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号编号”栏填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编号;注册单位没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则全部选填“无造价咨询资质”。
4.在“基本情况”窗口下方打开相应扫描件窗口,阅读“扫描件上传方法”。点击“浏览”,选择本机器预先扫描好的对应图片并打开,再点击“上传”按钮,直至窗口出现相应扫描件。
※申请人应事先将照片、身份证、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执业资格证、毕业证、劳动合同证明、社保证明扫描至计算机(必须是原件扫描)。扫描件必须保存为jpg图片格式,每张图片必须小于100K。
5.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工作经历”按钮进入“从事造价业务工作经历”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段工作经历,每段工作经历填一个代表性工作业绩,其中带“*”的项为必填项。填完一段工作经历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段工作经历。在界面中“上报”链接是指上报到建设部的档案库中,记录个人的信息。在已填写的信息没有上报之前可以进行修改、删除操作。上报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只能查看。
6.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工作业绩”按钮进入“近两年完成主要工作业绩”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项工作业绩。填完一项工作业绩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项工作业绩。
※工作业绩为近两年本人完成,网上填报至少三项。
※“委托单位”栏指该业绩项目的委托单位。无委托单位的项目填完成该业绩时本人所在的工作单位。
※申请人的工作经历与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与工作业绩、网上业绩资料与书面业绩资料所填报的内容、起止日期需吻合、一致,并符合注册条件。
7.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继续教育”按钮进入“继续教育情况”窗口,填报本人继续教育情况。如果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8.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打印申请表”,弹出含有本人信息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本人确认无误后,点击初始申请表“打印”,用A4规格纸打印一式2份,注册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后,与书面资料一起交至省注册管理部门。
9.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初始注册上报”按钮,在界面中选择要上报的机构和上报年度后,点击“确定”按钮进行上报。本人所有信息和数据即传至省注册管理部门,完成网上初始注册程序。
10.若在个人注册受理时间内,发现网上信息有误,可以自行退回网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