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会计专业中级,经济师初、中级,统计专业中级考试合格证书发放的通知
2017年会计专业中级,经济师初、中级,统计专业中级考试证书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资格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学历原件。
4.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他人(单位)代领的,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上述相关材料。
6.考生需自行准备《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两份,一寸照片两张。表格内容填全,照片贴好,用人单位盖章,职称处方给盖章,过期不补。
二、领取证书时间:每周二上午8:30—11:00。
三、地址: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平山区水塔路交通岗军转大厦6楼)。联系电话:024-42808629。
注:有主管部门的合格人员将上述材料交由主管部门统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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