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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程度: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考查方式:客观题
通常会考:
①股东大会的职权
②股东大会的形式: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召开时间
③股东大会的召开、主持和决议方式
【实战演练】
1、(多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为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一次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
A.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40万元
C.2名董事提议召开
D.2名监事提议召开
(1)选项A: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本题中,由于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应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该规定;
(3)选项C:1/3以上的董事提议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
(4)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由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部分监事不行)。
2、(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所议下列事项中,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的有( )。
A.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B.修改公司章程
C.发行公司债券
D.与其他公司合并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4)变更公司形式;
(5)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