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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甘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来源: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7-21 10:41:00
导读:2017年甘肃经济师报名时间7月24日至8月4日,审核时间:7月24日至8月7日(正常工作日),考试费每人122元,缴费时间7月25日至8月9日,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1日-11月5日。报考指导>>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甘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1号)文件精神,现将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甘肃经济师考试时间

    1.经济(中级)考试

    2017年11月4日

    上午9:00  — 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14:00 — 16:30   经济基础知识  (中级)

    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2.经济(初级)考试

    2017年11月5日

    上午9:00  — 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14:00 — 16:00   经济基础知识  (初级)

   (考试时长由以往的2.5小时调整为2小时)

    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或称机考)

    二、甘肃经济师考试等级及专业设置

    考试等级设初级、中级2个级别。

    专业设置:设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等15个专业。

    三、甘肃经济师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并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职务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7、通过评审已取得中级职务资格者。

   (三)国务院职改办文件规定,凡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报名参加并通过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并取得国家资格证书。

    四、甘肃经济师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报名入口分别实施。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8月4日符合考试条件的,请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link.233.com/25849),按以下程序在网上报名。

    (一)考生注册。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之前,需要注册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照片、邮箱、电话(用户名、密码及相关信息要牢记,可随时登录查看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报名时要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防止报考人员填报错误。

    (二)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选择考试名称、选择省份及考区,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级别进行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按照管理权限,由考试主管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上传照片。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或者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四)资格审查。审核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8月7日(正常工作日)今年实行考前资格审核。现场审核办法:报考人员在网上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须下载打印《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开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前往指定的地点审核,如本人无法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过期不再办理。资格审核地点见附件1,专业工作年限见附件2。

    (五)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7年7月25日至8 月9日按注册名登录网站(http://link.233.com/25849),按网络提示点击【缴费】,易宝支付点击【生成订单】进行网上缴纳考务费。缴费成功后,各类信息一律不能修改,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资格审核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如遇缴费问题请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领取发票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到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办理)。

    (六)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7年11月1日-11月5日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 link.233.com/28357)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复的标准,考试费每人122元

    (八)考区设置。本次考试在14个市州设考区。特别提醒:省直、中央在兰单位考生在填写考区时应选择『省直考区』,兰州市属单位考生应选择『兰州考区』。

    五、考试用书

    2017年度经济专业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根据我国经济社 会发展情况及政策法规调整情况进行了修订。考试大纲将公布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和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link.233.com/14910)。中国人事考试网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服务网站,也是2017年度经济考试用书网上销售唯一指定网站。

    六、注意事项    

    (一)经济(中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经济(初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应试人员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三)试卷代码填涂,应试人员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将影响考试成绩,后果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附件:1.2017年各市州经济资格审核地点和联系电话

          2.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7月19日

    附件1:

    2017年各市州经济专业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市州审核地点

      联系电话

兰州市民安大厦二楼2004室

0931-8863852 8824331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027室 职称考试中心

0937-6789791

金昌市新华东路70号(市三中东侧)

0935-8332846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科601室(白银区诚信路611号)

0943-8224993

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D座人力资源大厦1区5楼512室 人事考试中心一科

0938-8318577

省直(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418号永利大厦16楼)

0931-8819340

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6号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708室

0937-2616281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科615办公室(丹霞东路17号)

0936-8360762

武威市新城区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9号

0935-2212122

定西市安定区新城区洮阳街中段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12号窗口

0932-8866429

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市政中心陇南市人社局2楼203室 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0939-8213053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科616办公室(崆峒区定北路绿地广场东侧)

0933-8224885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科(西峰区人才大厦419)

0934-8681789

临夏市红园体育场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和职称管理科十一楼1104室

0930-6213722

甘南州人社局 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博裕路南侧

0941-8212613

                        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兹有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码:                        , 参加工作满        年,其中从事专业工作满       年。

    经查,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我单位对证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报考人员、我单位人事部门及有关负责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由报考人员现所在单位出具,须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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