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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菏人考函〔2014〕32号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处),各大企业: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有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应试人员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五、考试报名
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于7月8日9∶00-7月21日16∶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28357)进行网上报名。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开发的照片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应试人员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有关政策规定及报考须知,按规定报名。由于个人原因报错专业、级别、选错考区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考试时错误填涂试卷代码、准考证号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资格初审及确认
应试人员须打印系统中生成的《2014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本人签名后交单位人事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区应试人员由单位统一到本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初审手续(各审核点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并由县区人事考试中心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的应试人员由单位人事及主管部门(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应试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后,统一报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于2014年7月18日至7月22日(休息日除外),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于2014年7月15日至7月17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菏泽市府东街155号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南楼213或215房间)办理现场确认。现场审核和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后的《2014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如没有学位证书可不携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及市直各初审部门要严格审查应试人员报考条件,对伪造证书和提供虚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
在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信息审核通过后,应试人员须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7月9日9∶00-7月25日16∶00.应试人员缴费后应再次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缴费状态。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196号)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4元。
八、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应试人员务必于10月28日9∶00-10月31日16∶3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28357)打印准考证。
九、考风考纪
今年,部人事考试中心继续使用高科技手段对应试人员试卷进行雷同检测。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加强对各市考风考纪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于考风考纪出现问题严重的市,撤销组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资格,该市应试人员改为到其他市报考。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有关规定,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对在考试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全部纳入违纪违规信用档案,与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各类违纪违规信息统一管理使用。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执行力度,务必使应试人员、考务工作人员熟知相关规定,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切实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附件:1、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代码表.doc
菏泽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