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两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成绩都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