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3年造价员考试成绩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3年造价员资格考试成绩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建价〔2013〕38号
各参考人员:
2013年造价员资格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由机器阅卷和评分,我站对阅卷和评分环节已进行了反复校验和确认,故此,除以下情况外,原则上不安排成绩复核:
(一)考生参加了考试但查询结果为缺考的;
(二)出现异常考试违纪记录的;
(三)考生信息填涂错误的。
考生如有以上情况,可在2013年11月30日之前,将要求复核的书面报告传真至0591-87613711。报告上要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联系电话、要复核的科目和目前成绩,并详细说明申请复核的理由。报考时有工作单位的需在申请报告上加盖公章,报考时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报告。
我站收到报告后,经复核确需更正的,将于12月10日之前将更正结果反馈考生。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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