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84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区域互通互认的实施方案》,以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闽建人〔2022〕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用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书范围
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包含《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统称“电子证书”)。
二、电子证书内容信息
电子证书书面信息包含姓名、证件号码、性别、出生年月、专业、批准日期、管理号和照片等,按专业类别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共同用印。
三、电子证书法律效力
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电子证书具有与纸质证书同等法律效力,表明持证人员具备相应专业职业资格,可应用在资格考试、执业注册、职称评审等业务工作中。启用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同时,仍向每位合格人员发放一次纸质证书。纸质证书如有遗失、损毁等,不再补发。
四、电子证书获取及查询渠道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将有关电子证书数据推送至省电子证照平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步在官方网站发布证书查询信息。
如需获取电子证书,可通过手机端登录“闽政通”——“我的证照”栏目查询获取;或通过电脑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信息”——“电子证照”栏目查询获取(电脑端查看、打印电子证书须下载ofd阅读器)。
如需查验电子证书,可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证书查询”栏目进行查验操作;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也可登录“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管理系统”进行查验操作。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电子证书的宣传推广工作,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迳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水利厅
2023年5月5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4307/zw/rsrc/202305/t20230510_61659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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