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渝建价协[2012]30号
各区、县(自治县)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及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和《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渝建价协[2012]1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12年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简化办理流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证范围
凡在重庆市注册且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印章有效期至2012年9月30日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现有效期已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
二、验证方式
此次验证工作可采用网上或现场提交资料两种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办理流程
1、网上填写验证申请表;
2、上传照片、劳动合同盖章页(属于咨询企业的另上传:人事代理合同盖章页、养老保险截图);
3、上传2010-2011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或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2010-2011年度登记页;
4、业绩证明:填写三项工程实例分析表三份,并上传一个工程成果文件,注明使用软件;
5、管理部门网上审核、受理;
6、收到办结信息后携带造价员资格证原件、执业印章(办理年检加变更的另要变更申请表盖章原件)、2010-2011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或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办理年检加变更的在造价协会领取,未变更单位的在单位所属区县管理机构领取)
(二)现场提交办理流程
1.下载验证申请表表格;
2.将纸质材料提交所属区县管理机构进行初审:
(1)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
(2)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属于咨询企业的,应填写造价资质证书号并且须附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注册单位为其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章;
(4)业绩证明:提交近3年内完成的三个工程实例分析表,并一个工程成果文件电子文档,注明使用软件(提交光盘或优盘考贝);
(5)2010-2011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或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
(6)年检时变更或专业更改的需另附变更登记或专业更改申请表所需要材料。
3.各区县管理部门统一将初审合格人员报送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电子文档部分用优盘拷贝或发邮件到协会行业发展部邮箱ccca_fzb@163.com)
4.市造价管理协会统一将验证合格的全国造价员证章交付区县管理机构,年检人员凭原资格印章和缴费证明到区县管理机构换取新的证章。
三、验证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验证不各格应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未达到要求的注销其从业资格。
1.三年内无工作业绩,未按要求上传当年实例分析表或上传数据明显失真的;
2.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或继续教育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3.到期无故不参加验证的;
4.信用档案信息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四、验证时间及费用
1.时间:2012年8月1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
2.费用:验证刻章费100元/人;
3.验证时办理变更或专业更改的为150元/人。
五、备注
1.已报名参加2012年学习并成绩合格的人员,只能作为下次年检的继续教育证明。
2.如无继续教育证书,需交一寸照片一张及20元工本费。
六、联系方式
1.市造价管理协会联系方式
行业发展部6753882667530872
教育培训部67538825
2.各区县管理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
1、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2217)
2、各区县建委联系地址一览表(2587)
3、相应成果文件工程实例分析表(3891)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