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5年度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桂造价[2015]12号
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柳州市质安处,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两年需验证一次,为高效率顺利完成验证工作,今年造价员验证继续使用网上验证系统,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证范围
我区颁发的编号开头为桂08、桂11、桂13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验证流程
2015年度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自2015年6月18日起,8月30日截止,采用网上验证的方式,流程如下:
(一)个人网上申报验证资料(2015年6月18日至7月18日)
1.登录“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验证管理系统”(网址:yz.gxzj.com.cn),首次登陆必须先核对个人基本信息。步骤:我的验证→查看2015-2016验证→核对个人基本信息。
2.填写工作业绩情况,要求填报不少于2个工程项目。填写要求如下:
(1)起止日期,是指整个项目开绐到结束的时间(要求在近三年内完成的项目);
(2)项目名称,在填完项目名称后,需加填该项目编制类
型(如:投标控制价、结算等);
(3)负责工作内容:是指编制人在此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
(如结构、抽钢筋、建筑、水电安装、设备安装等);
(4)总造价:是指整个项目的造价;
(5)举例:
起止日期 项目名称 负责工作内容 总造价(万元)
2012.08.01-2012.08.20 综合服务大楼工程(投标控制价) 2~10层的建筑装饰部分 6050.36
3. 上传资料扫描图片: ①造价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②成果文件封面(需加盖有效印章,如:造价员资格印章)。
(二)市级造价管理机构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2015年6月20日至7月20日),对通过初审的材料加盖电子章并报区级造价管理机构终审。
(三)区级造价管理机构对初审通过的网上材料进行终审(2015年6月30日至7月25日),对通过终审的材料加盖电子章。
(四)通过终审后,造价员凭系统中打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验证审核表》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已到期须更换的执业印章交到当地造价管理机构(截止时间:2015年8月10日)。
(五)各市站材料汇总上报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截止时间:2015年8月20日。
三、其他事项
1.更换执业印章的造价员须交纳80元印章工本费。
2.没有按时完成继续教育的造价员不能进行验证。
3.不按时验证的造价员一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
造价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验证不合格或造价员资格证书逾期未验证;以及年满70周岁和已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不再参加验证,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自行失效。”处理(可在广西造价协会网的“文件汇编”中查询)。从今年起取消年底的补验证业务。
4.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协助本次验证工作。
5.领回证书时间由各市造价站另行通知。
6.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联系方式:查看广西造价信息网(www.gxzj.com.cn)造价员管理系统公告栏。
附件1:2015年度造价员验证程序表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