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4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时间为3月10日-14日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4号)的规定,为加强我区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造价员的从业行为,现将我区2011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证范围
凡取得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核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签发日期为2011年3月31日,执业印章到期日期为2014年4月1日和2014年12月31日的人员。
二、验证内容
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内容为本人在执业期间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等。列入验证范围的造价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宁夏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申请表》一份(见附件)
(四)执业期内三份业绩报告,需提供业绩报告封皮的复印件各一份
三、验证结果
验证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和注销三种。
(一)验证合格者由自治区造价管理协会在资格证书“验证记录栏”内加盖“验证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整改:
1.近四年内无工作业绩,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2.继续教育未达到课时标准的;
3.到期无故不参加验证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注销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
1.验证不合格且限期整改未达到要求的;
2.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的;
3.其他导致证书失效的情形。
四、验证时间
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3月14日
五、验证地点及联系方式
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103号3楼)
联系电话:0951-5016712联系人:王涛
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表.doc
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