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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发行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发行人规范运行。
(4)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5)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6)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7)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8)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9)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10)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11)发行人不得有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元。
(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5)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6)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7)发行人规范运行。
3、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一般条件:
重点记忆: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做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试题巩固:
【单项选择题】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 )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做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A. 3
B. 6
C. 9
D.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