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风险管理政策和机制
风险控制制度 | 各家证券公司均已不同程度地建立了多层级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同时通过稽核、检查和考核等手段保证制度的贯彻执行。 |
风险限额 | ①各家证券公司均已建立了适合自身业务管理需要的风险偏好、在风险偏好框架下设立了风险容忍度及风险限额,并建立了逐级分解机制。 ②证券公司建立了超限预警机制、并明确了异常情况的报告路径和处理办法 |
风险计量 | 各家证券公司选择风险价值VaR、违约概率PD、现金流缺口等方法或模型来计量和评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量化的风险类型。 采用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等手段评估极端风险。 |
风险评估 | 各证券公司针对新产品新业务,如科创板等,建立了明确的评估、审议流程,风控合规及其他内控部门参与评估审议并独立发表意见。 |
风险应对 | 各家证券公司根据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选择与公司风险偏好相适应的风险回避、降低、转移和承受等应对策略,建立了合理有效的资产减值、风险对冲、资本补充、规模调整、资产负债管理等应对机制。 |
风险报告 | 证券公司的风险报告分为定期和不定期报告。 定期风险报告主要包括风险日报、月报、年报、反映风险识别、评估结果和应对方案,并按照不同报告路径向董事会、经理层提交。部分证券公司还会编制每周、季度度、半年度风险报告。 不定期报告主要包括重大风险专项报告、压力测试报告、新产品风险评估报告、监管自查以及其他专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