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率互换
(2)货币互换
(3)股权类互换
(4)信用违约互换(CDS)
CDS交易的危险来源:
①具有较高的杠杆性;②信用保护的买方并不需要真正持有作为参考的信用工具;③场外市场缺乏充分的信息披露和监管,交易者并不清楚自己的交易对手卷入了多少此类交易。
一、金融期权的定义
期权又被称为“选择权”,是指其持有者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交易双方商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基础工具的权利。期权交易就是对这种选择权的买卖。
金融期权是指以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为基础工具的期权交易形式。
期权交易实际上是一种权利的单方面有偿让渡。期权的买方以支付一定数量的期权费为代价而拥有了这种权利,但不承担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期权的卖方则在收取了一定数量的期权费后,在一定期限内必须无条件服从买方的选择并履行成交时的允诺。
二、金融期权的特征
与金融期货相比,金融期权的主要特征在于它仅仅是买卖权利的交换。
金融远期合约类别
(1)股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
①单个股票的远期合约
②一篮子股票的远期合约
③股票价格指数的远期合约
(2)债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
①定期存款单
②短期债券
③长期债券
④商业票据
(3)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利率协议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交换协议期间内,在一定名义本金基础上,分别以合同利率和参考利率计算的利息的金融合约。其中,远期利率协议的买方支付以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卖方支付以参考利率计算的利息。